问题 | 伤残鉴定需要带些什么 |
释义 | 一、伤残鉴定需要带些什么 伤残鉴定需要带的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多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三十天,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网提醒您,伤残鉴定的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自行委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有: 1.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委托有资质的专门机构; 2.鉴定时需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需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进行鉴定时,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 5.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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