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逃逸怎么认定 |
释义 | 一、车祸逃逸怎么认定 车祸逃逸认定如下: 1.明知发生事故,仍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 2.认为对事故无责任,驾车离开; 3.有酒驾和无证驾车嫌疑,报案后仍不听候处理; 4.把受害人送院后,没报案且无故离院; 5.把受害人送院后,留假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6.在接受调查期逃逸; 7.离开现场后不承认曾因其原因导致事故,但交警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了事故。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车祸逃逸后怎样立案 车祸逃逸后的立案流程:在控告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时,对于其提交的相关材料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三、交通肇事逃逸如何报交强险 法律网提醒,交通肇事逃逸报交强险的流程: 1.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2.被保险人提供必要单证; 3.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和相关单证后进行审核,对于根据现有材料能够确定赔款金额明显超过医疗费用限额或死亡伤残限额的案件,应由医疗审核人员签署意见,在5日内先予支付赔款。不再涉及交强险赔付的,对交强险进行结案处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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