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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取违约金方的税务处理具体是怎样
释义
    一、收取违约金方的税务处理具体是怎样
    收取违约金方的税务处理具体是:
    1.对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不开具发票,收取违约金的一方可以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开具收据。对于此类违约金,收取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支付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必须取得由收取方提供的合法、合理的依据,借此证明和判断赔偿行为的真实存在和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比如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付款证明等等,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扣除凭证。
    2.对于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应当根据应税行为的不同,收款方将违约金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开具发票给付款方。收款方确认为营业收入,付款方确认资产成本或成本费用列支。
    二、民法典对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对违约金的规定有: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支付违约金;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需要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不能过分高于或过分低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为标准
    违约金一般由当事人约定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都是合理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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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9: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