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写遗嘱的法律要件有何种 |
释义 | 一、代写遗嘱的法律要件有何种 代写遗嘱的法律要件有四种: 1.遗嘱可以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口头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 3.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4.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代写遗嘱可以撤销吗 代写遗嘱可以撤销。遗嘱是法律赋予立遗嘱人的民事权利。那么,只要立遗嘱人健在并没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就有自主权对遗嘱进行更改或撤销。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三、代书遗嘱继承人不能在场吗 法律网提醒,代书遗嘱继承人能在场,但是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如果只是在场,不作为见证人的有效。如果作为见证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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