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与债务人有何种不同 |
释义 |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有何种不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有以下不同: 1.概念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2.法定义务不同: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债权人有义务接受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3.抗辩权享有不同:债务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债权人不享有抗辩权。 4.撤销权享有不同:债权人享有撤销权,债务人不享有撤销权。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清偿方式 1.折价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 2.拍卖方式。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3.变卖方式。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三、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无效吗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无效。债务人是履行义务的人,是当事人之一。法律网提醒您,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给第三人的,必须及时通知债务人,转让行为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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