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的内容是: 1.下定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拿回款项。 2.注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 3.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 4.付款后要收取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 5.收房过户要验收。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可否申请仲裁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如果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仲裁协议可以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二手房买卖官司有期限吗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买卖纠纷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有诉讼时效限制,而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如果是请求返还房屋等情形的,不受时效限制。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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