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一、财产所有权的内容有哪些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二、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几种 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有: 1.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 2.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3.添附。这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 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 4.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不法占有他人动产的人将其无权处分的动产转让给第三人时,如果该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出于善意,则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5.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 6.国有化和没收。 法律网提醒您注意,拾得遗失物的拾得人并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失主或者上交国家。 ![]() 三、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如何处理 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要求进行民事赔偿,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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