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区别有什么 |
释义 | 一、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区别有什么 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区别有如下: 1.性质不同。严格责任是指基于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责任,它介于无过错与过错推定之间的责任; 2.影响不同。与之相对应的无过错责任则产生、成长于大陆法系的土壤。不考虑加害人过错或者至少并不首先考虑过错这样一种立法、司法乃至法学思维上的取向。 二、严格责任的构成要件 严格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即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 三、严格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严格责任的特点: 1.它不同于过错责任原则,即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方即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以违约方的主观过错作为其承担违约责任的要件,非违约方无需就违约方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它不同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只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可以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没有过错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过错推定原则不是一项单独的归责原则,它是属于过错责任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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