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满意如何办 |
释义 | 一、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满意如何办 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满意如下处理: 1.申请撤销裁决。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经济纠纷申请经济仲裁流程 1.提交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根据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在开庭前五天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未经仲裁庭同意,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被申请人作出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应先调解争议,鼓励双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 三、经济纠纷仲裁时间一般多长 对于仲裁期限的规定为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相应地延长期限。法律网提醒您,经济仲裁期限的时长由使用的仲裁规则决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八条 (一)仲裁庭应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二)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三)程序中止的期间不计入上述第(一)款规定的裁决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2]《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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