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按照遗嘱怎样继承 |
释义 | 一、遗产按照遗嘱怎样继承 遗产按照遗嘱指定的方式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确认其遗产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也要继承人同意吗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不需要继承人同意。公证遗嘱进行公证时不需要告诉所有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对属自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身故后如何处理,有何人进行继承的一种财产处理,属于行使对自己财产的法定处分权,在法律上属于单方行为,在立遗嘱时不需要经过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所以,进行遗嘱公证时,只要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就有效,不需要通知法定继承人。 ![]() 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区别在于: 1.继承主体不一致:法定继承人的主体可以是近亲属;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指定的继承人; 2.继承份额不一致:法定继承的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是根据遗嘱中的约定继承人; 3.继承人范围不一致。法定继承人必须是法律的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遗嘱继承的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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