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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释义
    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因受到犯罪侵犯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即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有
    1.“两便”原则,即既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又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双保护”原则即既保护刑事受害人合法权益,又保护诉讼中民事受害人合法权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
    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不要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要请律师。因为相关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所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否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要出具委托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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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