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逃逸应怎样赔偿 |
释义 | 一、交通肇事逃逸应怎样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按照自己的责任大小对对方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肇事逃逸的具体内容有: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肇事逃逸车找不到怎么办 肇事逃逸车找不到,请警察帮助查找肇事者。在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情况下,如果只是机动车损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在投保车损保险的有效期以内,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直接申报理赔,一般的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赔偿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直接经济损失。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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