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纠纷的应该怎样处理 |
释义 | 一、购房合同纠纷的应该怎样处理 购房合同纠纷的应该如下处理: 1.双方自行协商调解; 2.通过中间的第三人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3.由仲裁机构仲裁; 4.进行民事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购房合同纠纷定金能退吗 购房合同纠纷定金能退的,但具有一定的前提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购房合同不合理条款有哪些 1.强迫性的合同条款:如不让购房人新添补充条款、将统一文本中很多空白部分填完整; 2.开发商违约赔偿过低的合同条款,该种条款不能制约开发商违约; 3.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如“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发生差别时,房价总额保持不变”; 4.无限扩大不可抗力外延的合同条款:如“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 5.公摊面积模糊的合同条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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