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一、婚内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形 婚内财产分割的情形有: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如何避免对方转移婚姻财产 避免对方转移婚姻财产的方式有:对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的,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 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办理流程 1.自行撰写或者委托律师代书财产分割协议。 2.各方携带协议、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财产证明材料,共同亲自前往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格。 3.公证处受理后,按照公证员的指示和引导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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