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跑路了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欠债人跑路了怎么处理 债权人发现债务人跑路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保全债务人财产。申请时提交申请书,提供被保全财产的线索; 2.?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处债务人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起诉欠款人要什么资料 起诉欠款人需要的资料如下: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欠债不还能找父母要吗 不能。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债权债务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明确,事后再追及到其他人身上是不合理的,也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法院也不会支持债权人这种做法。 法律网提醒,《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仅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就是只能由当事人还债,父母无还债义务。当然如果父母经济状况良好,而当事人目前经济困难,也可以暂由父母自愿代子偿还,待当事人有履行能力时再归还父母,其他人不能逼迫债务人的父母归还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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