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一、继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吗 继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才有继承权。尽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可以均等分配遗产。 法律网提醒,《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子女放弃继承权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 第四,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第五,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 三、遗产继承程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程序:确认被继承人死亡、计算遗产范围、确定被继承人范围以及分割、依法分割遗产、转移财产所有权等。且继承遗产应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