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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范围的法律规定
释义
    一、劳动争议范围的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范围的法律规定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
    1.合法原则。
    2.公正原则。
    3.及时原则。
    4.调解原则。
    
    三、怎样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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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