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公证处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房屋公证处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公证处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公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产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合同等;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房屋买卖公证书有效期多久 房屋买卖公证书有效期是永久的,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网提醒您,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一般没有时效限制。 三、房屋买卖公证后没过户还可以反悔吗 房屋买卖公证后没过户不可以反悔。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卖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买卖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过户等合同义务。 房屋没有完成过户之前,想反悔,实际是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能解除合同,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是否成立;如果没有约定,要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果对方存在根本违约,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约定交付定金一方可以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收受定金一方可以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则愿意承担定金责任的一方,可以反悔不卖或者不买房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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