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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二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释义
    一、哪些二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二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如下: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二、刑事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刑事诉讼的时效期是多久,要视情况而定: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二审书面审理改判的可能性大吗
    答案是改判的可能性不大。第一审民事案件宣判并送达判决书之后,原被告只要有一方上诉,就会引起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如果审理认为适用法律和认定事实均正确,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大部分案件是这种结果。因为第一审法院不能保证绝大部分案件的正确性,是要问责的。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第二人民法院发现审判程序有错误,或者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错误,则撒销原判,发回重审,当然也可以查清事实后直接改判,但司法实践中极少,因为这样不利于下级法院改正错误,提高办案水平。只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错误,才直接改判,这种案例是少之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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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