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处理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处理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医疗纠纷处理需要经过的程序有: 1.出现医患纠纷,经科内解释患方不能接受的,应告知患方到投诉接待办反映情况,投诉接待办负责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患方意见,详细记录纠纷经过。 2.事实经过明确,医方行为未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的,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解释,事实经过不清及医患双方存有争议的,向相关科室发放医疗纠纷调查表。 3.相关科室接到医疗纠纷调查表后必须认真调查分析,将结果反馈回投诉接待办。 4.投诉接待办将调查结果上报,经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分析。 5.投诉接待办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答复患方疑问,将院方讨论结果及处理意见告知患方。 6.经调解处理形成协议的,签署调解协议书。不能调解的通过市调解中心或法律途径解决。 二、出现医疗纠纷医生怎么处理 出现医疗纠纷医生的处理如下: 1.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认真调查并处理。同时上报医务科。 2.科室负责人及医生应积极做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工作,尽量把矛盾化解在科室层面。 3.如果患者要求复印病历,按有关规定办理。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及病程记录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 4.对科内解决不了的纠纷或较为严重的医疗纠纷由业务院长根据医务科的报告,组织院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讨论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 三、医疗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纠纷诉讼的证据有: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病历资料复印件;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5.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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