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是否可以免除滞纳金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是否可以免除滞纳金 行政处罚的滞纳金是可以免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执法主体是谁? 行政处罚执法主体是: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 (3)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 三、行政处罚撤销后再处罚可以吗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撤销后再处罚可以。《行政处罚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各省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基本也都明确规定,发现错误应主动改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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