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答辩状应在什么时限内提出 |
释义 | 一、答辩状应在什么时限内提出 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委托律师代写答辩状多少钱 委托律师代写答辩状需要的钱:可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决定,或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报价交纳。律师费一般是交付给律师个人或律所的,诉讼费用则是由当事人交付给法院的,诉讼费双方可以协商由败诉方支付。 ![]() 三、答辩需要提供的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答辩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 2.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 3.如果是涉外诉讼,当事人要提供其外国国籍的身份证明,外文起诉状应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书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港澳台同胞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其他能证实其身份的证明。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司法机关指定的香港律师或有关社团证明有效,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 5.居住国外的华侨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发给的本人护照。 6.现役军人离婚的,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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