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法追诉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释义
    一、刑法追诉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刑法追诉时效开始计算的时间是犯罪之日;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若是刑事案件的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经过五年,或者是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经过十年的,不再追诉。
    二、刑法追诉时效延长
    满足了以下条件,刑法追溯时效将会被延长: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超过追诉时效怎么处理
    超过追诉时效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一般情况下,已过追诉时效的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查明已过追诉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
    2.对于立案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犯罪分子,或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但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的,即使超出诉讼时效也能依法追诉。法律网提醒,“应当立案”是指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公认的刑法理论,被控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1: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