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鉴定费用收费标准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鉴定费用收费标准 人身损害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根据省份不同,不同的省里有不同规定。鉴定是分类单项收费,一般伤残等级鉴定是700左右。 法律网提醒您,伤残鉴定的标准有两种,一种是人身损害的标准,一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标准,具体标准有鉴定机构掌握。 不同的伤残鉴定类型是不一样的。 1.司法鉴定应该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坚定; 2.工伤伤残鉴定,应该在统筹地区(一般为地级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在指定机构进行。 不同地区,不同的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带着医疗相关病历资料和委托书费用可向法医鉴定中心咨询,以当地的实际收费为准。 二、人身伤害鉴定费谁承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初次鉴定、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登记进行鉴定。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会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但这势必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并且,由于鉴定费用价格不菲,受害方往往需要为此提前支出一笔钱,最后未必得到法院接受。 ![]() 三、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是什么时候做 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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