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管辖后选择其他法院起诉可以吗 |
释义 | 一、协议管辖后选择其他法院起诉可以吗 协议管辖后选择其他法院起诉不可以,协议管辖应当遵守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不能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民诉法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新民诉法解释改变了原司法解释关于选择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的规定。 因此,管辖协议中当事人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只要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该协议管辖约定有效。 二、协议管辖约定不明会有什么后果 1.约定由当地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 2.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合同签订地不明确的,约定无效 3.约定与案件无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约定无效 4.约定由守约方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 5.违反专属管辖——约定无效 6.约定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争议——约定不明导致约定无效 三、协议管辖的条件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 3.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法律网提醒您,法律规定的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这五个地点与合同具有较紧密的联系。 5.当事人必须做确定的、单一的选择。 6.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和的规定。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