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等级鉴定所需材料清单 |
释义 | 一、工伤等级鉴定所需材料清单 被认定为工伤后,申请工伤鉴定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材料。 二、工伤等级鉴定内容包括什么 工伤等级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三、工伤等级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等级鉴定的流程如下: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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