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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释义
    一、成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成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存在能够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呢
    签订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份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3.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
    法律网提醒,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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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8: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