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借贷合同无效怎么办 |
释义 | 一、银行借贷合同无效怎么办 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借款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借贷合同是无效具体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 ![]() 三、借贷合同怎么写 借贷合同应当写明: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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