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公款挪用? |
释义 | 一、什么是公款挪用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二、挪用公款判刑了,坐牢后还要还吗 挪用公款判刑了,坐牢后还要还,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起诉,应当受理。对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债务人应当履行,义务人不履行的,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网提醒您,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三、挪用公款罪立案量刑标准 1.非法活动3万元以上的,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5万元以上,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非法活动100万元以上、营利活动200万元以上;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非法活动50万元以上,营利活动100万元以上; (3) 挪用公款不退还,非法活动50万元以上,营利活动100万元以上; (4)其他严重的情节。 3.非法活动300万元以上,营利活动500万元以上,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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