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卖家不交房 中介责任 |
释义 | 一、二手房卖家不交房 中介责任 二手房卖家不交房中介是不一定有责任的。首先,购房者应该看看中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中介有义务配合对方完全履行完毕合同。如果有,则可以要求中介承担相应责任、履行义务。如果中介拒不履行,可能涉及要求中介退费的问题。 但是,一般而言,中介只是促成双方签订合同,最多也不过配合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等,并没有保证一方完全履行交房或交款的义务,除非有特别约定。 法律网提醒,如果中介没有特别约定,出现此种状况,中介也无过错,则中介不承担责任了。卖方不搬走,买方应该依据买卖合同,起诉要求交房并要求买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二手房买卖不需要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无强制性规定。二手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通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是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诉讼费谁承担 房屋买卖起诉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支付,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房屋买卖中,谁先起诉,谁代为支付起诉费,法院判决后,再由败诉方支付。起诉费是指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是因为败诉方违约导致争议的发生,所以,解决争议也需要败诉方来支付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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