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
释义 | 一、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如下: 1.未签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赔双倍工资; 2.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3.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的劳动关系的成立; 4.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5.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法律网提示您,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如下: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其他原则。 ![]() 三、劳动合同上面可以修改吗 劳动合同上面可以修改,劳动合同经过双方协商确认后,可以涂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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