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资料是什么? |
释义 | 一、诉讼资料是什么? 诉讼资料包括如下几项: 1.民事起诉书,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告原件供查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二、民事诉讼材料送达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材料送达的法律规定有如下内容: 1.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法律网提醒,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3.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4.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三、民事诉讼立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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