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申请延期原因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申请延期原因 工伤认定申请延期原因: 1.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2.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3.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 4.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 5.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工伤认定不下来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不下来,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均可以自收到未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工伤认定行政机关或所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劳动者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 三、工伤认定超时间怎么办 工伤认定超时间无法再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3]《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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