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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做工伤伤残鉴定
释义
    一、什么情况下做工伤伤残鉴定
    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情况是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伤残赔偿协议怎么写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对合同内容一般条款的规定,工伤赔偿协议应该包含当事人信息、劳动关系、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和工资报酬,以及受伤时间、地点和原因。
    协议中应该有双方对赔偿的事宜、赔偿金额、赔偿项目、赔偿金给付方式、违约赔偿等协商一致,并约定在工伤赔偿协议中,如果是分期赔偿的,应该将最后支付结束的时间也写清楚和明确。协议应该签字、盖章生效,写明日期。双方记得要各持一份协议书。
    
    三、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鉴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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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5: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