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履行合同条件是哪些 |
释义 | 一、中止履行合同条件是哪些 中止履行合同条件是如下: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中止履行的赔偿问题 如果是法定中止,那么就不会涉及赔偿,如果违反合同相关内容而中止履行,那么便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提出违约损害赔偿。赔偿金没有固定的比例,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是打官司的话,需要举证。也可以拒绝对方解除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这样,与对方谈判赔偿时就可以多了一种选择。 ![]() 三、中止履行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中止履行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如下: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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