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责任几年内不能再追究 |
释义 | 一、刑事责任几年内不能再追究 刑事责任几年内不能再追究,要看实际情况。 刑事案件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刑事案件已经被立案或者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刑事责任就是被判坐牢吗 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得坐牢的,具体看案件的判决结果。法律网提醒您,当法院的判决结果是缓刑,或者是免除刑事处罚时,就可以免除牢狱之灾。而也有只处罚金的状况,这种时候也不用坐牢。 ![]() 三、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 按照刑法十七条规定己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要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年龄为16岁。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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