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理赔伤者签字是否必要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理赔伤者签字是否必要 交通事故理赔伤者签字一般是需要的,对于伤者的理赔必须得等到治疗及相应的鉴定工作都已经结束之后,最起码伤者本人已经准确的计算出了交通事故给自己造成的确切损失。而且,保险公司和各方人员必须要等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根据责任划分比例承担责任。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资料清单需知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期限为多长 交通事故中的保险理赔期限是两年。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属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应知道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