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责任者具备哪些要件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具备哪些要件 医疗事故责任者具备的要件如下: 1.存在医疗过失行为; 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 3.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协商、调解、诉讼。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存在一年的有效期限。医疗事故争议解决完毕后,医疗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三、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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