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怎么撤诉 |
释义 | 一、诉讼离婚怎么撤诉 诉讼离婚撤诉的方式是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有财产分割怎么解决 起诉离婚有财产分割按如下解决: 1.起诉离婚的,双方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2.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示您,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如下: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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