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能进行过户吗 |
释义 | 一、股权质押能进行过户吗 股权质押能进行过户。 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 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部门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部门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法律网提醒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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