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撤诉吗 |
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撤诉吗 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流程 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 ![]() 三、法院强制执行手段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强制执行手段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系统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案外人处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人身及其住所或者其财产隐匿地; 5.传唤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或票证;或强制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8.对被执行人应当完成的行为强制执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完成;并责令被执行人承担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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