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一、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怎么办 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的,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待其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需要及时了解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一但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被执行人对执行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 被执行人对执行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被执行人是否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被执行人是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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