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单位不负责怎么办 |
释义 | 一、工伤单位不负责怎么办 工伤单位不负责,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些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如下几项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三、工伤认定部门不给认定怎么办 工伤认定部门不给认定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出行政诉讼。法律网提醒,如下情况的工伤认定可能不会被受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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