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协议公证怎么做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协议公证怎么做 离婚财产协议公证如下做: 1.准备相关材料; 2.双方共同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机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4.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二、离婚财产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都有双方的身份证件、财产协议书(有不动产的要带不动产产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双方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审查通过发给公证书。 三、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怎样写 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结婚时间、生育子女的时间和个数、离婚原因等; 2.双方同意离婚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3.离婚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那么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付多少,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的方式; 5.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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