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看守所多久能和家人联系 |
释义 | 一、进看守所多久能和家人联系 进看守所要等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下列后才能和家人联系减免。《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二、看守所的职权 看守所拥有如下职权: 1.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 2.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以图谋行凶、逃跑、自杀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在押人员有权加载械具。 3.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人的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有权通知办案机关迅速审结;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有权将情况报告人民检察院。 4.在执行职务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刑讯逼供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有权当面制止,并直接向有关机关和检察院报告。 法律网提醒,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等情况的,不予收押。 三、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 看守所和拘留所有如下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 2.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引用法条: [1]《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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