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条款的情形 |
释义 | 一、无效合同条款的情形 无效合同条款的情形如下: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因此无效的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为:当事人存在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对于依据合同履行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如下: 1.合同无效是因为存在无效事由无效。合同解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可以解除; 2.合同无效时,不需要解除。合同成立尚未生效或者已生效的情形下,可以解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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