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给女方孩子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不给女方孩子怎么办 离婚不给女方孩,可以和男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适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来进行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应承担什么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应承担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以及配合、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变更抚养权诉讼时效怎么算 变更抚养权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权变更是没有诉讼时效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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