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
释义 | 一、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首先要明确的是,如果各个保证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不得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如果当事人有约定追偿权的,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哪些民事主体可以成为保证人 可以成为保证人的民事主体是指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其他组织主要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5.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 三、保证人的分类 保证人可以分为连带保证人和一般保证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法律网提醒,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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