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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打官司,费用谁出
释义
    一、夫妻离婚打官司,费用谁出
    夫妻离婚打官司,费用应该由原告预出,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开庭后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庭判决。人民法院一般根据当事人双方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打官司离婚诉讼流程
    打官司离婚诉讼流程分为三个阶段,即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称为受理。
    2.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做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经开庭审理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
    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即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的可能。法律网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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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