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要签吗 |
释义 |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要签吗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是必须要签。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求职最终签署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协议书的填写更加不可忽视。法律网提醒您,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 二、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毕业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 2.用人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 3.工作地点、工作岗位; 4.违约责任; 5.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等。 三、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和《民法典》。 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 5.效力不同。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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